鲁科字〔2021〕36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元:
现将《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造就基地绩效评价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循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颁布)
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造就基地绩效评价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技术转移人才造就基地(以下简称“人才造就基地”)的建设、运行和治理,规范人才造就基地绩效评价治理工作,凭据《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造就基地治理法子(试行)》,造订本细则。
第二条 人才造就基地绩效评价是对年度技术转移人才造就情况进行综合查核与评估,重要蕴含人才造就基地配套建设、培训组织施杏注培训人员绩效、品牌影响力等,沉点评价凭据《国度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纲领(试行)》组织培训质量及受培训人员从事技术经纪业绩等方面。
第三条 评价领域为我省技术转移人才造就系统内的国度级人才造就基地和省级认定的人才造就基地。省科技厅成立人才造就基地绩效评价造度,定期组织对人才造就基地进行评价。三年度为一个评价周期,准则上每年度评价一次。
第四条 绩效评价凭据为国度和省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年度绩效指标表、年度工作报表及绩效自评汇报等。
第二章 评价法式
第五条 省科技厅掌管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执行,造订评价指标系统和年度评价规划,确定评价对象,颁布评价了局。
第六条 每年1月底前,省科技厅造订绩效评价工作规划,明确人才造就基地年度绩效指标。
第七条 省科技厅按绩效评价工作规划要求,通知有关市科技局组织所属人才造就基地填报年度工作报表,撰写年度自评汇报,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第八条 市科技局对所属人才造就基地的绩效评价资料进行审查,核实数据,确保资料正确性和齐全性;书面资料经审核汇总并签署定见后报省科技厅。
第九条 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有关专家对人才造就基地提交的绩效评价资料进行审核,现场评价配套建设、培训组织、人员业绩等情况,核实有关资料及证明资料真实性等,并将评价了局实时颁布。
第三章 评价了局
第十条 绩效评价按各指标权沉、采取百分造方式对人才造就基地打分,按总分值划吩炖价等次。评价等次分为优良、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一条 凭据评价了局,对分值为90分以上(含90)的人才造就基地列入“优良”等次,对分值为80至90之间(含80)的人才造就基地列入“优良”等次,对分值为60至80之间(含60)的人才造就基地列入“合格”等次,对分值为60分以下的人才造就基地列入“不合格”等次。准则上优良和优良等次的比例不超过60%。
第十二条 尝试优胜劣汰动态治理,凭据评价等次提出人才造就基地调整、撤销和支持的定见。对评价优良、优良等次的人才造就基地别离赐与50万元、30万元经费支持。对无故不参与评价的人才造就基地,不再纳入省人才造就基地领域;对评价不合格等次的省级技术转移人才造就基地,期限一年进行整改,整脱期满后复评,复评仍不合格的,取缔认定资格。
第十三条 省科技厅凭据评价了局,实时总结人才造就基地获得的功效,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定见,领导人才造就基地提升建设水平。
第四章 有关责任
第十四条 参与查核人员应依照查核工作要求,遵守有关纪律和划定,科学、公正、独立行使查核职责和权势。有关单元、机构和工作人员对于查核工作所涉及的资料、业务内容、有关知识产权、查核了局等行使保密使命。
第十五条 市科技局及获得奖补支持的人才造就基地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治理,确保用于组织培训有关业务活动支出,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查抄,严格执行财政规章造度和管帐核算法子。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省科技厅掌管诠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7日。
附件:
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造就基地绩效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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