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科字〔2019〕91号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省财政直收受理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黄三角农高区科技局、财金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疏导作用,引发企业创新活力,凭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当局关于深入科技体造鼎新加快创新发展的执行定见》(鲁发〔2016〕28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当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沉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执行定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7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结合造订了《山东省企业钻研开发家政补助执行法子》,现印发给你们,请遵循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度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9年9月18日
山东省企业钻研开发家政补助执行法子
第一条 为深刻贯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当局关于深入科技体造鼎新加快创新发展的执行定见》(鲁发〔2016〕28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当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沉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执行定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7号),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疏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确立企业创新主体职位,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所称财政补助是指为激励创新主体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省级、市级及以下财政按肯定比例对切合前提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赐与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 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前提:
(一)在山东省境内(不含通辽市)注册、管帐核算健全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发展的钻研开发活动切合国度研发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领域,并已申报享受年度研发用度加计扣除政策;
(三)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昔时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长且占昔时销售收入的3%(含)以上,陆续两个纳税年度申报享受研发用度加计扣除政策;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昔时度研发投入须占昔时销售收入的5%(含)以上。
第四条 补助尺度:
(一)切合第三条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用度加计扣除用度部门的10%赐与补助;
(二)切合第三条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昔时享受研发用度加计扣除用度总额的10%赐与补助;
(三)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不及1万元的企业按1万元补助。
第五条 省级、市级及以下财政共同落实企业钻研开发家政补助资金。其中,省级财政补助50%,对省财政直收受理县(市)企业补助60%,市级及以下财政掌管补助渣滓部门,各自承担比例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市级及以下财政掌管部门中,市级承担省财政直收受理县(市)企业补助比例应不低于全市均匀水平。
第六条 补助流程。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实现后,省税务局于每年8月底前掌管将企业研发用度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情况等基础信息反馈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上述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并对企业研发补助额度进行统一测算后反馈给各市科技局。
(一)企业申请。市级科技部门组织企业依照自愿的准则提出补助申请。
(二)审核上报。市级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参考反馈的企业研发用度加计扣除申报情况等基础信息,对本地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对象,鉴定省级和市级及以下别离补助金额,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直收受理县(市)补助资金申报情况由地点市汇总上报。
(三)省级补助下达。省科技厅会同省税务局对市级提报的补助情况进行查对确认,提出省级补助规划,在省科技厅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省级企业研发资金补助打算,省财政厅据此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第七条 各市应在收到省级补助资金一个月内,将省级资金下达县(视注区)财政或直接拨付至企业。同时,凭据企业研发资金补助打算,下达市补助资金,并督促县(视注区)财政按约定补助比例落实补助资金。
第八条 补助资金用于企业发展钻研开发活动;竦貌怪钠笠涤Χ愿米式鸺捌洳闹С鼋械ザ篮怂,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治理,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第九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共同治理省级补助资金。各级财政部门掌管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治理,科技部门掌管对企业研发活动发展情况进行监督治理,税务部门会同科技部门掌管领导和援试祗业用好研发用度加计扣除政策。
第十条 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应成立治理信息互换传递机造,凭据工作必要,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实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一条 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当令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政策施杏注资金落实、资金使用等情况发展绩效评价,作为后续美满政策的沉要凭据。
第十二条 各市科技部门应凭据本法子,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造订本市补助执行法子,并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登记。
第十三条 对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数据统计上报、补助资金审核及分配工作中,存在违反划定分配资金、向不切合前提的企业分配资金、擅自超出划定的领域或者尺度分配或使用补助资金等,以及其他滥用权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游记为的,依照有关划定查究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本法子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掌管诠释。
第十五条 本法子自2019年9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7日,对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依照本法子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