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治理法子》(以下简称《治理法子》),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草拟布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职位,成立造就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造,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为下步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明确了方向。在当真总结前期运行治理情况基础上,我们草拟形成了《治理法子》,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定见等方式,充分征求厅内有关处室、各市科技局、省沉点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元定见。依照规范性文件草拟有关要求,已面向社会公家征求定见,并按法式进行了规范性文件评估,进行屡次批改美满。
二、重要内容
《治理法子》共六章、三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治理法子》造订主张、技术创新中心定位、遵循准则及治理机造。
第二章“治理职责”。对省科技厅、主管部门和依附单元的重要职责明确具体要求。
第三章“组建前提与法式”。明确组建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的根基前提和组建法式。
第四章“运行治理”。明确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大局,以及在钻研方向、科研人才行劣注研发前提、知识产权;さ确矫娴木咛逡。
第五章“绩效评价”。明确对技术创新中心进行绩效评价的方式、流程及了局利用。
第六章“附则”。明确诠释单元、执行功夫等内容。
三、重要变动
与原《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治理法子》(鲁科字[2017]167号)相比,本《治理法子》重要变动体此刻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创新链中下游,对上衔接尝试室基础钻研,对下衔接企业产业化。
(二)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提出优先布局的领域铺排,按年度颁布申报指南,由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三)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职位。明确技术创新中心准则上应由企业牵头建设,优先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对已建技术创新中心没有企业参加的,要求进行整改并由科技厅进行论证。
(四)进一步规范组建前提及法式要求。对依附单元数量、科研人员数量、研发经费、研发场地、设备原值等均作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筹建期为3年。
(五)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技术创新中心尝试“动态治理”,每年发展年度绩效评价;每5年发展一次综合绩效评价。
同时,加强与已建技术创新中心的衔接工作,明确要求2023年(含)以前批复建设的技术创新中心,要对标《治理法子》进行内部优化或整改,批建期满3年后,发展一次综合绩效评价,对评价了局为合格(含)以高等次的,纳入下一轮建设运行周期进行治理,不合格的将取缔技术创新中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