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功夫:2018-05-31起源:中国知识产权报点击:0 返回列表
原标题:6月8日起,商标注册证、原产地地理标志核准布告等将加盖“国度知识产权局”印章
关于机构鼎新过渡期统一发展专利商标等申请有关事宜使用印章及文书有关事项的布告
第二六七号
凭据《深入党和国度机构鼎新规划》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鼎新规划》要求,沉新组建后的国度知识产权局掌管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等工作。国度知识产权局已实现转隶工作。为保障机构鼎新过渡期间有关工作平闻仔序、正7⒄,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
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商标注册证加盖“国度知识产权局”印章;商标申请、受理、审查、异议、评审及行政诉讼等法式中的流程及文书体式暂不扭转,有关文书加盖原机构印章作为代章;商标行政复议流程及文书体式暂不扭转,有关文书加盖国度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专用章。
二
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受理、核准及核准布告加盖“国度知识产权局”印章。
三
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专利证书加盖“国度知识产权局”印章;专利申请、受理、审查、复审、无效宣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法式中的流程及文书体式暂不扭转,有关文书加盖国度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用章。
四
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加盖“国度知识产权局”印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及撤销等法式中的流程及文书体式暂不扭转,有关文书加盖国度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用章。
依照《国务院机构鼎新规划》总体进度铺排,过渡期实现后有关事项另行布告。
特此布告。
国度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