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犯罪与通常侵权的区别
我国《刑法》分则共划定了三个涉及注册商标侵权犯罪的罪名,别离为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5条犯法造作、销售犯法造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从商标犯罪与通常侵权的关系看,商标犯罪性质上也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但并非所有的商标侵权行为都组成犯罪,二者的区别重要表此刻以下几个方面:
1.规造领域分歧;谛谭5难细裥院妥詈蠹苛┬,我国《刑法》在划定犯罪时,对行为、对象等有关成分的限造较为严格,与通常商标侵权行为相比,处罚领域相对较幼。例如,假冒未注册商标,在一样商品上使用类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一样商标,通常不组成商标犯罪。当然,若是这些侵权商品自身质量不合格,可能组成出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2.严沉水平分歧。我国《刑法》在将某种行为划定为犯罪时,要综合思考定性与定量两方面成分,也就是说,当某一行为在风险水平方面达到肯定量的要求后,才组成犯罪。具体到商标犯罪状为领域,只有当某一侵权行为达到“情节严沉”“数额较大”等水平时,才组成犯罪,达不到相应水平的,则仅系通常的商标侵权行为。
3.证据要求分歧。(1)在证据合法性方面,认定犯罪的刑事诉讼法式对于证据合法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证据起源、取证伎俩、存证过程等方面均有明确的规范要求,违反司律例定通过犯法步骤获得的证据,很可能被司法机关作为犯法证据予以排除。而认定通常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法式对于证据合法性要求相对较低;(2)在证明尺度方面,认定刑事犯罪必要达到事实明显、证据的确、充分的尺度,要排除所有合理疑惑。而认定商标侵权则必要达到优势证据尺度即可;(3)在证明步骤方面,通常商标侵权案件中,法官能够综合使用间接证据、推定、日常经验等,认定商标侵权存在与否以及严沉水平,主观判断自由度相对较大。但在商标犯罪案件中,法官要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准则,有几多证据认定几多事实,主观判断自由度相对较幼。例如,商标侵权案件中的赔偿数额,民事法官能够凭据在案证据酌情确定。但对于刑事案件中的销售金额、违法所得数额,则要有的确、充分的证据证明,通常是凭据查扣在案的侵权商品价值,结合销售发票、收条、财政资料等客观证据予以认定,主观评价自由度较幼。
二、商标犯罪的刑事法式选择
1.刑事公诉法式。现代刑事诉讼以国度公诉为准则,强调在诉讼主体的参加下,通过国度专门机关的窥伺、告状、审判等一系列诉讼活动,认定犯罪事实,实现国度刑罚权。刑事公诉法式的开启以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为标志,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商标权人发现侵权行为涉嫌犯罪的,能够通过以下蹊径推动公安机关立案窥伺。(1)商标权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控诉;(2)建议法院民庭向公安机关移送有关犯罪线索和证据。商标侵权行为同时涉嫌商标犯罪的,属于典型的刑民交叉情景,即由统一司法事实引发刑事、民事两种司法关系。因而,对于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除了权势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控诉表,民事法官也能够凭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划定》第10条,将犯罪嫌疑线索、资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经审查以为切合立案前提的,进行立案窥伺。这里必要把稳的是,民事审判庭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是犯罪线索、资料,还是案件自身,司法成效截然分歧。若是移送的仅仅是犯罪线索、资料,则民事案件持续存在,最终依然必要民事法官进行实体审理。若是移送的是案件自身,则民事案件不复存在,该当裁定驳回告状。笔者以为,对于统一司法事实引发刑事、民事两种司法关系的,移送线索还是案件,要凭据民事案件的处置是否必须凭借于刑事案件而确定,若是民事纠纷只能通过刑事案件解决,二者在法式上融为一体,则刑事案件管辖倾轧民事案件管辖,民事审判庭应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驳回民事告状。若是民事纠纷的处置能够独立于刑事案件而存在,二者在法式上相互独立,则民事审判庭移送的则是犯罪线索和资料,对于该民事案件持续拥有管辖权。依照这一尺度,在商标侵权犯罪案件中,法院既不自动依权柄在刑事判决中一并处置民事赔偿问题,也不受理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问题只能通过独立的民事诉讼蹊径解决,刑事、民事法式相互独立。因而,民事审判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将犯罪线索和有关资料移送公安机关,持续行使民事案件管辖权。
2.刑事自诉法式。在刑事公诉法式之表,我国《刑事诉讼法》还划定了刑事自诉法式,对于特定类型的刑事案件,允许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告状,要求查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凭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诠释》第1条的划定,加害知识产权案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能够提起刑事自诉。对于刑事自诉,被害人应向犯罪地的法院提起,且要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要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3.比力与选择。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的,商标权人既能够选择刑事公诉法式,也能够选择刑事自诉法式,两种法式各有利益和不及,权势人应凭据现实情况和具体诉求慎沉选择。选择公诉法式,能够借助国度专门机关的力量进攻侵权行为。刑事立案后,相应的窥伺取证、抓获犯罪嫌疑人、采取强造措施等,均由国度机关依权柄自动发展,权势人只需做好相应的共同工作即可,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相对较幼。但不及之处在于,开启公诉法式的前提相对较高,权势人在立案前要做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以满足公安机关的立案前提。立案后,相应的诉讼法式推动均由国度机关把控,商标权人并无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和解或者撤诉等权势,与刑事自诉相比,在赔偿交涉中筹码较少。刑事自诉法式在立案阶段,审查相对宽松,比力容易开启自诉法式,且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撤诉,与被告人和解、排解,比力有利于发展赔偿交涉。但自诉法式中权势人的举证使命较沉,证据的网络、固定、提交等,重要依附自诉人进行。除非因客观原因不能获得的证据,自诉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并注明理由,同时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资料。
三、商标侵权的民刑法式跟进
1.积极推动民事案件持续审理。民事审判庭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线索和有关资料后,民事案件是持续审理还是遏制审理,值得钻研,实际中的做法也并不统一。有的依照先刑后民的准则,对民事案件遏制审理,待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复原审理,以维持裁判认定事实的一致性。有的则以为基于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在证据规定、证明尺度、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均有所分歧,且裁判的实体事项也不一样。因而,民事案件能够持续审理,无需期待刑事案件审理了局。笔者以为,通过对遏制审理要件“必要性”的分析,能够得出应该持续审理的结论。
(1)对于刑民交叉案件,民事案件遏制审理的司法凭据重要是〖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5项: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了局为凭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遏制诉讼?杉,在判断是否遏制审理,关键要看民事案件是否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了局为凭据[1]。例如,凭据《侵权责任法》第52条划定,偷窃、掳掠或者打劫的机动车产生交通变乱造成侵害的,由偷窃人、掳掠人或者打劫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造保险责任限额领域内垫付急救用度的,有权向交通变乱责任人追偿。凭据该划定,因偷窃、掳掠、打劫机动车产生交通变乱时,偷窃人、掳掠人或者打劫人是责任主体。偷窃、掳掠、打劫事实是否存在,涉及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必须通过刑事诉讼法式加以认定。在上述情景下,民事审判庭能够裁定遏制民事诉讼法式,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复原民事案件的审理。具体到商标侵权案件中,并不存在民事案件处置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了局为凭据的情景,民事审判庭能够凭据在案证据,独立作出侵权行为存在与否以及严沉水平的认定,进而守护权势人合法权利。
(2)由于司法理想、证据规定、证明尺度等的分歧,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在事实认定方面允许存在差距,民事案件持续审理并不存在错案风险,这也从另一方面注明民事案件没有必要以刑事案件审理了局为凭据。例如,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多米诺公司诉杜高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该案入选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で榭觯2018年度)白皮书)[2]中,多米诺公司系注册在第9类喷墨打印机上的商标权人。杜高公司回收多米诺公司出产销售的A200喷码机的主板,用于组装成自己的喷码机产品,又回收多米诺公司出产销售的E50喷码机,对内部的改装墨路系统进行改装后整机再销售。多米诺公司以为杜高公司加害其商标权,既组成刑事犯罪,也组成民事侵权。刑事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以为不属于“一样商品”,不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民事案件法院认定属于“类似商品”,杜高公司仍须承担侵权责任。
(3)司法实际中,持续审理的情况大量存在,并且通过刑事民事案件的积极互动和相互影响,能够更好的从整体上守护权势人的合法权利。例如,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德乐盟科技公司、杨明凤、杨茂淦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该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比为2019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な蟀咐唬3]中,被告单元乐山德乐盟科技有限公司购入假冒“SKF”“FAG”等注册商标的轴承直接对表销售;在未经前述注册商标权势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与前述注册商标一样的商标标识打印在其购入的无商标标识的轴承上进行销售。法院认定被告单元的行为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杨明凤、杨茂淦系被告单元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依法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的同时,还受理了被害单元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基于统一侵权行为对杨明凤、杨茂淦等提起的民事诉讼。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明凤、杨茂淦与被害单元达成和解和谈,并推广赔偿使命,被害单元撤回民事告状,并在刑事案件中对杨明凤、杨茂淦的行为暗示原谅。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杨明凤、杨茂淦执行的是侵害财富性权利的犯罪,其积极赔偿被害单元经济损失,获得被害单元原谅,降低了犯罪状为的社会风险性,具备裁夺从轻处罚情节,故对被告人杨明凤、杨茂淦从轻处罚。
2.积极参加刑事案件审理过程。在刑事自诉法式中,权势人作为自诉人,处于原告的诉讼职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积极参加审理过程,相识案件进展,积极推广举证责任,当令与被告人发展民事赔偿交涉。在刑事公诉法式中,权势人具备被害人的诉讼职位,依法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证据、颁发定见等诉讼权势。权势人应自动行使上述诉讼权势,积极影响案件处置过程和了局。
3.刑民案件相互影响,一体推动,最大化守护商标权人合法利益。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固然相互独立,但二者终于源于统一司法事实,在处置过程中要积极沟通协调,形成良性互动,一体推动案件解决。要站在最大化守护商标权人合法权利的角度,尊沉商标权人的自主见志,妥善处置刑事民事案件。商标权人通过刑事诉讼阐扬警示作用的,应在刑事案件中积极颁发定见,提出从沉处罚的建议。商标权人通过刑事诉讼获得民事赔偿的,应在刑事案件处置过程中,积极与被告人交涉,充分使用撤回自诉、排解、原谅等伎俩,促使被告人积极推广民事赔偿使命。此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查证能力相对较弱,各方当事人对侵权行为、侵权数额以及各被告应承担的责任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通过刑事案件的审理,查了然有关的根基事实,也能够促使侵权人对于民事案件的处置有理性预期,促成双方排解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