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建改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涉及知识产权部门的批改,共有8处,详情为:
十七、将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批改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统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一样的商标,情节严沉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出格严沉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八、将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批改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沉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出格严沉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九、将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批改为:“伪造、擅自造作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造作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沉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出格严沉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十、将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批改为:“以投机为主张,有下列加害著述权或者与著述权有关的权势的情景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沉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出格严沉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述权人许可,复造发杏注通过信息网络向公祖传布其文字文章、音乐、美术、视听文章、推算机软件及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文章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灌音录像造作者许可,复造发杏注通过信息网络向公祖传布其造作的灌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造刊行录有其表演的灌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祖传布其表演的;
“(五)造作、销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文章的;
“(六)未经著述权人或者与著述权有关的权势人许可,有意避开或者粉碎权势报答其文章、灌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ぶ鋈ɑ蛘哂胫鋈ㄓ泄氐娜ㄊ频募际醮胧┑。”
二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批改为:“以投机为主张,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划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沉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十二、将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批改为:“有下列加害贸易奥秘行为之一,情节严沉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出格严沉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偷窃、贿赂、诓骗、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伎俩获取权势人的贸易奥秘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伎俩获取的权势人的贸易奥秘的;
“(三)违反保密使命或者违反权势人有关守旧贸易奥秘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把握的贸易奥秘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贸易奥秘的,以加害贸易奥秘论。
“本条所称权势人,是指贸易奥秘的所有人和经贸易奥秘所有人许可的贸易奥秘使用人。”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后增长一条,作为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为境表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犯法提供贸易奥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沉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二十条批改为:“单元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划定之罪的,对单元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掌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遵循本节各该条的划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