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其中,将专利法第六章批改为“专利执行的出格许可”,寂纂国际规定接轨,保留了原有的强造许可造度,又凭据我国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需要,参考国表立法,新增了盛开许可的有关条款,丰硕了专利执行许可的类型与方式。
盛开许但是指专利权人通过专利授权部门布告作出申明,批注凡是但愿执行其专利的人,均可通过支付划定的许可费而获得执行该专利的许可J⒖砜墒粲谧栽感砜傻牧煊,但当局能够通过参加其中提供有关服务。
新批改的专利法关于专利盛开许可的划定蕴含三个条款。第五十条划定了盛开许可的申明与撤回。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明愿意许可任何单元或者幼我执行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尺度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布告,尝试盛开许可。第五十一条划定了专利执行许可的获得、年费减免与许可使用费J⒖砜芍葱衅诩,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赐与减免。第五十二条划定了盛开许可纠纷解决的处置。当事人就执行盛开许可产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能够要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排解,也能够向人民法院告状。
从具体条款标内容来说,这次批改一方面适应了专利执行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也与知识产权有关政策律例、知识产权使用行动等齐头并进、相互推进,推动着专利使用的高质量发展。对于该条款在专利使用层面的具体落实,笔者以为该把稳以下几点:
一是要与专利法执行细则中的细化操作相配套。专利法已经明确构建了专利盛开许可的造度框架,具体操作层面的系统对接、流程设计、书面大局等还必要进一步钻研与确定,以便专利权人方便化合用这一新造度。除了年费的减免之表,也能够与其他的激励政策相挂钩,提高专利权人执行盛开许可的积极性。
二是要与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知识产权买卖中心建设相配套。专利盛开许可的有关信息能够上传至各运营平台与买卖中心,以便专利权人更方便地获取专利信息,从而搭建更为有效的专利信息供需双方对接平台,实时披露专利许可需要信息,急剧实现专利盛开许可的市场化买卖职能,推动专利盛开许可造度的落地执行。
三是要与知识产权信誉系统建设相配套。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誉系统建设规划纲领(2014-2020年)》将“知识产权领域信誉系统建设”作为全面推动社会诚信建设部门的重要内容之一。2016年1月,国度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发展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誉系统建设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启动系统建设工作;2018年11月,30余个部门和单元结合签署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沉失信主体发展结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20年8月,12个处所知识产权局发展了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试点J⒖砜芍葱兄猩婕暗降淖ɡㄈ说内财形炔怀闲判形,都应列入信誉系统建设及分级分类监管的工作内容之中。
笔者相信,待2021年6月1日新批改的专利法执行后,专利盛开许可造度必将阐扬提升专利执行质量、提高专利使用效能的沉大作用,以盛开使用降低买卖成本,以专利许可推动价值实现,加快形成壮大的专亨通场,进一步开释创新创造活力。(作者系国度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钻研中心副钻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