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注册商标的组成身分:
马来西亚商标注册分为A簿和B簿。
在A簿,可注册商标的组成身分蕴含:
1.用特殊字体组成的幼我、企业或公司的名称;
2.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前继承人具名;
3.创造词;
4.不直接描述产品性质和特点的词;
5.拥有显著性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在B簿,可注册商标的组成身分蕴含:
1.在A簿获得注册的商标,同时可在B簿申请注册;
2.在A簿不能注册的商标,可移至B簿申请注册;
3.拥有次显著性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在造当的环境下,审查员能够将筹算注册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视为申请人的使用,但是筹算注册使用人必须在商标注册布告6个月内注册为筹算注册使用人,不然注册申请将被终止。申请人能够烧毁专用权。
审查员在核准通过一个蕴含姓名或继承人的商标时必须得到该人或继承人的赞成。
二、不成注册商标的组成身分:
1.侵扰公共秩序或粉碎优良的社会路德的;
2.与马来西亚其他司法相悖的;
3.带有离间、侮辱或漫骂他人道质的;
4.歧视少数民族或宗教信仰的;
5.带佑装PARTENT(专利)”、“PATENTED(已获专利)”、“BY ROYAL LETTERS PATENT(已获皇家专利)”、“REGISTERED(已注册)”、“REGISTERED DESIGN(已注册的表观设计)”及“COPYRIGHT(版权所有)”字样的;
6. 官方明令不容的;
7. 化学元素符号;
8. 在一样或近似的商品上与在先注册的商标一样或近似的。
三、申请人资格:
任何在马来西亚贸易中已经使用或筹算使用商标的商标所有人均可在马来西亚申请商标注册。
在申请人没有现实使用拟注册商标或没有筹算使用拟注册商标的情况下,若是该申请人能够证明他/她将该商标让渡给一即将成立并会现实使用拟注册商标的公司,或者提交注册申请的同时提交已注册使用人申请,那么申请人能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除非上述公司在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的6个月内尚未成立,那么该申请将被终止。
任何人在商标注册人赞成的情况下,在全数或部门已注册的商品上均有权向马来西亚商标局提出注册使用人申请。注册使用人能够或毋庸遵从马来西亚商标审查官针对该注册 商标所提出的各种前提或限度。
两个或两个以上天然人能够作为“共同申请人”来申请商标注册。共同申请人的作何一位必须在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赞成下能力够在与贸易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与马来西亚当局签定过和谈或协议的所属国公民能够依照对等准则在某一商标的原属国的注册是或申请日起算的6个月内向马来西亚商标局提出优先权申请。其他人在6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对一商标的使用不会对注册组成阻碍。
四、注册商标的期限:
自申请日算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必要持续使用的,该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布告。
五、注册商标的让渡和使用许可:
有意让渡注册商标的,让渡人和受转人该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他们必须向商标局呈交《商标注册证》、《让渡注册商标申请书》(即TM15)和让渡合同。让渡申请经商标局查对后,原佑锥商标注册证》将加注发还,并予以布告。
商标注册人也能够通过签定商标使用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在这里,许可人该当监督被许可者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而被许可者也该当保障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品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当呈报商标局登记。
六、注册商标专用权的;ぃ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与鉴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加害注册商标的行为蕴含了:
(一)未经注册商标占有人的许可,在统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的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一样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
(二)擅自造作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志的行为。
(三)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侵害的行为。
加害他人注册商标者,除了必须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并受?畋,也能够由国内业务与消费人事务部依标签法令(Trade Description Act)查究刑事责任。
商标检索 | 商标申请注册 (蕴含申请布告及发证书) | 功夫 | |||
国度 | 每个类别 | 首个类别 | 附加类别 | 官方回执 | 注册需时 |
Malaysia 马来西亚 | 6950 | 3-6星期 | 24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