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元:
为深刻贯彻执行创新驱动发展战术,当真落实《中共通辽市委通辽市人民当局关于深刻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定见》(青发〔2016〕24号)等文件心灵,有效推进科技和金融的结合,大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我中心现面向全市发展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首批试点资料报送功夫为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20日。
二、分中心的遴选及查核等工作依照《通辽市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规划》执行。
三、分中心申报主体为各区(市)、职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四、申报主体填写《通辽市科技金融分中心建设试点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供分中心试点建设规划(蕴含但不限于场地设施、团队建设、造度建设、工作发展规划、配套政策措施等内容,可对照附件2有关内容)及有关附件资料(各类证明资料等),于2017年3月20日之前将申请资料(纸质共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别离报至我中心。
联系人:王哲 王燕燕
联系电话:83802988
邮箱:qd_stf2015@163.com
地址:通辽市市北区辽宁路127号恒泰大厦2楼通辽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附件:1.通辽市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试点工作规划
2.通辽市科技金融分中心查核指标
3.通辽市科技金融分中心建设试点申报表
通辽出产力推进中心
2017年3月8日
通辽出产力推进中心 2017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1:
通辽市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试点工作规划
一、建设主张
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是指为区域内科技型中幼企业提供信息、融资、征信、评估及各类金融配套服务,并占有专职人员、专门场地、专业治理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通过在全市领域内建设分中心,更有效地集聚各类科技金融资源,逐步成立起覆盖全市的“线下实体+线上融合”的科技金融服务网络,视注区高低联动,发展多档次的投融资征询及对接服务活动,推进科技和金融的对接,为科技型中幼企业争取新的发展机缘。
二、分中心职责
1.汇聚区域科技金融资源,征集科技型中幼企业信息和需要;
2.与各类金融机构和中介机组成立合作关系,为科技型中幼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投资、保险等融资服务。
3.为科技型中幼企业组织科技金融律例政策宣讲、专题培训、融资项目路演等活动;
4.发展科技金融有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
5.推动企业信誉评价工作的发展;
6.其他科技金融服务有关工作。
三、分中心遴选
(一)遴选前提
1.有区市科技部门、特定职能规划区、行业服务机构等实体作为依附;
2.占有熟悉科技金融政策律例、具备科技金融服务经验的专业团队;
3.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有优良的网络和办公环境等基础设施;
4.有健全的组织治理造度、服务流程、运行机造等;
5.有不变的工作经费保险。
(二)遴选法式
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遴选工作由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掌管。具体法式如下:
1.组织申报。由区市科技部门、特定职能规划区、行业服务机构为主体进行申报,在满足遴选前提的基础上,能够提出配套政策、措施等个性化规划。
2.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掌管组织资料初审、实地调查、查核评价;
3.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对通过审核的单元进行授牌定名。
四、分中心查核
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掌管对列入试点的各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组织查核,每年一次。
分中心查核采取“集中申报-查核评价-了局公示”的方式,查核了局作为对各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进行动态治理的凭据。
查核指标分类设置,具体内容见附件2。
五、经费补助
(一)补助准则
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查核了局分为优良、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合格及以高等次的分中心赐与20万元以上的补助;不合格的分中心不予补助;具体补助法子由市科技局统一确定。陆续两年不合格或陆续两年排名最后一名的分中心,予以摘牌。
(二)补助法式
1.分中心查核;
2.凭据查核了局确定补助金额;
3.对查核了局和补助金额进行公示;
4.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