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型中幼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赞助执行细则》的通知
各区 (视注管委)科技局、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元:
现将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型中幼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赞助执行细则》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具体执行中如遇问题,望实时反馈我们。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通辽市财政局 青 岛 保 监 局
2015年6月1日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型中幼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赞助执行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通辽市人民当局 《关于执行 “千帆打算”加快推动科技型中幼企业发展的定见》 (青政发〔2014〕32号),进一步拓宽专利权质押融资渠路,援手科技型中幼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凭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元深刻执行国度知识产权战术行动打算(2014-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 〔2014〕64号)、《山东省科技型幼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暂行法子》 (鲁科字〔2014〕66 号)蹬仔关划定,结合本市现实,特造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 “千帆打算”内里幼微企业以其合法有效且能够让渡的专利权出质贷款。
第三条 通辽市知识产权局、通辽市财政局委托通辽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以下简称 “中心”)作为通辽市专利权质押贷款专项赞助资金的治理人,受理、审核赞助申请。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通辽市知识产权局重要掌管以下工作:
(一)假造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规划; (二)会同通辽市财政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
第五条 通辽市财政局重要掌管以下工作:
(一)会同通辽市知识产权局造订专项资金赞助执行细则;
(二)鉴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规划; (三)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
第六条 通辽保监局重要掌管以下工作:
(一)会同通辽市知识产权局造订专项资金赞助执行细则;
(二)对保险公司发展业务领导和履约监督,确保保险公司做好投保企业的服务保险工作。
第七条 通辽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重要掌管以下工作:
(一)集中受理专利质押保险贷款 (以下简称 “贷款”)申请;
(二)组织中介机构为贷款子目出具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价汇报;
(三)掌管受理、审核专利权质押贷款专项赞助资金赞助申请。
第八条 银杏注保险、担保等机构掌管为以专利权出质进行融资的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和保险支持。
各有关机构之间,应成立急剧认定、参保、核实、审批、放贷的工作协调机造,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通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实现审贷、核保法式。
各有关机构应合理设定、实时调整贷款保险费率、担保费率和贷款利率,对贷款子目,应对照同类单项业务的利率赐与优惠。
第九条 各区 (市)、职能区知识产权局在通辽市知识产权局领导下掌管推荐辖区内贷款子目。
第三章 质押治理及措置
第十条 企业申请贷款应签定专利权质押合同,并应实时向国度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其代办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贷款期间,如遇专利质押合同登记内容产生调换,应实时向国度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其代办处办理质押登记调换手续。专利权质押合同中途解除或到期终场后,贷款企业应在规按功夫内持有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 贷款产生违约后,质押的专利权由质权人依照合同约定措置,合同没有约定的,依照司法、律例划定的法式措置。
质押的专利权措置前,应由专业评估机构对专利进行评估。
第四章 赞助内容、尺度及流程
第十二条 对贷款企业进行专利评价的中介机构,每签定一个服务合同赐与3000元服务费赞助,银行放贷后再赐与3000元服务费赞助。
第十三条 每家贷款企业年度内可享受保险费赞助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最多可获得三年的保险费赞助,第一年赞助 80%,第二年赞助 60%,第三年赞助40%,每家企业年度内享受保险费赞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
第十四条 对贷款企业按贷款年利钱的50%赐与贴息赞助,享受贴息赞助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一企业年度内享受贴息赞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贷款贴息赞助资金该当于贷款本息还清后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经国度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的专利权质押合同、还贷本息凭证。第十五条 对为出质专利进行措置而产生的专利评估费按确认产生额的50%赐与赞助,且单项评估费赞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申请时应提供评估合同、专利权评估费的凭证。
附件:201611074652286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