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视注职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深刻推动“沃土打算”,加快科技强市建设,全力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现组织发展2024年通辽市规上工业企业登记建设研发中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发中心概想内涵
企业研发中心泛指由企业自办或与其他单元合办的专门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机构,重要蕴含:企业自办的技术中心、研发部门、钻研院所、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等,以及建在企业并经当局认定的各级沉点尝试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造作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科技成就转化中试基地、工程技术钻研中心、工程钻研中心(工程尝试室)、专家工作站等研发机构。
二、建设要求及建设类型
(一)建设要求
本项工作只限于尚未建有上述任何当局认定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选取登记造,凡是具备研发创新活动根基前提的,均可申请登记建设。登记通过后统一登记为“通辽市企业研发中心”。对于体造健全、运行优良、绩效显著并规范发展科技研发有关统计工作的,将择优推荐为通辽市技术创新中心。
(二)建设类型
凭据企业现实前提,登记建设分为“企业自建”“产学研合建”“产业链共建”三类。
1.企业自建。企业具备研发场地、研发人员、研发设备、研发投入、研发项目、研发造度等“六有”前提,可能单独创设专属研发机构或部门,内容性地发展研发活动。
(登记前提及证明资料:完整的“六有”前提证明资料;相应的钻研成就或阶段性钻研进展证明。)
2.产学研合建。企业自身基础前提不够,但可能与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产学研合作,萦绕企业发展需要,利用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资源推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登记前提及证明资料:企业与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和谈;技术买卖、成就转化、征询服务等证明;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的钻研成就或阶段性钻研进展证明。)
3.产业链共建。企业自身基础前提不够,但在所属行业中有明确的产业链归属,可能与已有研发机构的产业链主题企业共享平台资源,或者与其它产业链高低游单元分工合作并共建共享研发机构。
(登记前提及证明资料:产业链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证明;产业链企业共建共享研发机构的证明;产业链企业在技术合作及创新产出方面的证明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视注职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归口治理单元,统一掌管本区域规上工业企业登记建设研发中心推荐工作。各主管部门要高度器沉、深刻摸排,对未建有当局认定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要充分带头,全力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二)各区(视注职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掌管对企业登记建设研发中心进行审核把关,形成推荐定见报市科技局。请于11月15日前将登记建设研发中心的推荐定见(附件1)、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沉大专项处,请一并发送电子版与加盖单元公章后扫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