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视注职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元:
为落实“沃土打算”,加快推动优质高企上市过程,凭据《关于订正印发<通辽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造就库治理法子(试行)>》的通知(青科字〔2023〕5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发展通辽市高企上市造就库更新工作。造就库更新工作重要分为两部门,一是对切合前提的企业择优入库,二是对不再切合前提的在库企业算帐出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切合前提的企业择优入库
1.在通辽市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的国度高新技术企业,有意愿或已启动在境内证券买卖所上市;
2.资产及经交易绩优良,内节造度较为美满,治理科学规范,拥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3.企业申请参与上市造就库需满足下列任一前提:
A.企业上市申报资料获证监会或买卖所正式受理;
B.企业已在通辽证监局登记领导;
C.企业具备上市潜质,已造订具体的上市打算,并成立专门的工作团队,与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管帐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定合作和谈进入现实操作。
其中C前提中的“上市潜质”是指:(1)企业达到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任一上市前提的;(2)企业暂未达到上市前提,但近两年内科技创新水平、成就转化能力及经济指标等显著跃升,将来三年具备上市可能的;(3)企业已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
4.企业具备上市潜质,同时切合下列情况的,可优先入选上市造就库:(1)满足2022年12月证监会新订正《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中科创属性评价指标系统;(2)企业已获得投资机构内容投资。
(二)申报法式
1.企业填报
(1)申报填写。
申报单元使用“通辽市科技打算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35.190.242:8081/prostcsm/),注册账号,经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申请注册后,请实时联系地点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账号审核。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留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和项目治理等情况。
登录后,通过“申报指南”—“申报指南治理”—点击“申报”,确认申报类别后,点击“附件清单”按要求填写上传《通辽市高企上市造就库入库申报书》(附件1)及有关附件内容证明资料。
(2)申报书按模板(附件1)要求筹备,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上传。所有申报书的证明资料需单独扫描盖章,单独定名上传。
(3)申报单元网上申报受理功夫为:自通知颁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17:00。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将作为后续大局审查、入库评审的凭据。
2.区(市)主管部门推荐
(1)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通过通辽市科技打算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对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大局审查并组织推荐,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17:00前上传盖章扫描后的审核推荐定见表(附件2)。未上传审核推荐表的无法实现推荐。
(2)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统一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主管部门登陆后,通过“项目申报治理”-“推荐函”治理-“天生推荐函”),打印盖章并于8月25日前扫描上传。
(3)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17:00前将“推荐汇总表”可编纂电子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通过金宏网别离发送至通辽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通辽市科技服务中心。
二、对不再切合前提的在库企业算帐出库
(一)出库前提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出造就库:
1.企业不再是有效期内高企;
2.企业已实现上市或过会;
3.企业注册地迁出通辽市,或企业已终场经营活动;
4.企业曾经历两年造就期但未实现股份造刷新,或曾经历三年造就期但未实现上市或上市申报;
5.企业资产质量和经营情况产生沉大变动,不再切合入库前提或自动取缔上市打算;
6.企业及企业高管违反司法、律例,受过行政或司法处罚。
(二)出库法式
1.企业自动申请
(1)在库企业自查。已纳入高企上市造就库企业,需对照《关于订正印发<通辽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造就库治理法子(试行)>》的通知(青科字〔2023〕5号)及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如达到出库前提,需注明出库原因申请出库。对2021年入库企业,请自行预测到2023年10月份是否能实现股改。
(2)出库申请提交。申请出库企业填写通辽市高企上市造就库在库企业出库申请表(附件4),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于8月18日(星期五)前反馈至地点区(市)科技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核查
(1)主管部门摸排核查。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结合企业出库申请及日常把握信息,对各自辖区内高企上市造就库在库企业摸排核查,确认达到出库前提企业名单。对切合出库前提1-3的,可直采取入出库名单;对切合4-6的,应实地核查有关情况。
(2)汇总表提交。对经摸排核查达到出库前提的企业连同申请出库企业一并汇入高企上市造就出库企业汇总表(附件5)。“出库汇总表”填写实现后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17:00前将可编纂电子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通过金宏网别离发送至通辽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通辽市科技服务中心。
三、有关要求
1. 企业申报环节选取全程在线方式进行,无需提交纸质资料。企业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掌管,各项工作实现后,正式入库企业将申报资料统一交由地点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2.在库企业需对照《关于订正印发<通辽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造就库治理法子(试行)>》的通知(青科字〔2023〕5号)及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对切合出库前提又不申请出库的,已经发现,依照通辽市社会信誉系统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纳入诚信建设黑名单,并与有关部门共享。
3.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于8月30日(星期三)17:00前将盖章后的纸质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出库汇总表(附件5)送至通辽市科技服务中心。地址:东海中路2号环海大厦25楼
四、征询电话
1.业务征询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 邢双德,85911346
市科技服务中心 严 超,85631057
2.系统征询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 8099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