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发展2022年度通辽市高企上市造就库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区(视注职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元:
为加快推动关键主题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推广,萦绕沉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带头有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加强我市产业主题竞争力,市科技局钻研造订了《通辽市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类项目治理暂行法子》。现印发给你们,请遵循执行。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5日
一、对新增切合前提的企业择优入库
(一)入库前提
1.在通辽市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的国度高新技术企业,有意愿或已启动在境内证券买卖所上市;
2.资产及经交易绩优良,内节造度较为美满,治理科学规范,拥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3.企业申请参与上市造就库需满足下列任一前提:
A.企业上市申报资料获证监会或买卖所正式受理;
B.企业已在通辽证监局登记领导;
C.企业具备上市潜质,已造订具体的上市打算,并成立专门的工作团队,与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管帐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定合作和谈进入现实操作。
其中C前提中的“上市潜质”是指:(1)企业达到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任一上市前提的;(2)企业暂未达到上市前提,但近两年内科技创新水平、成就转化能力及经济指标等显著跃升,将来三年具备上市可能的;(3)企业已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
4.企业具备上市潜质,同时切合下列情况的,可优先入选上市造就库:(1)满足2021年新订正《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中科创属性评价指标系统;(2)企业已获得投资机构内容投资。
(二)申报法式
1.企业填报
(1)申报填写。申报单元使用“科技打算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注册项目申报账号,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留登录名和密码。
登录后,点击右上角“项目申请”,顺次选择“2022”—“产业集群造就专项”—“高企及上市造就打算”,点击“确定”后,点击“附件清单”按要求填写上传《通辽市高企上市造就库入库申报书》(附件1)及有关附件证明资料。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将作为后续大局审查、入库评审的凭据。
(2)申报书按模板要求筹备,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上传。每个附件证明资料需单独扫描盖章,单独定名上传。把稳,申报企业需连同区(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定见表(附件2)一并扫描上传,未有区(市)审核推荐表的不予受理。
(3)申报单元网上申报受理功夫为:自通知颁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17:00。
2.区(市)主管部门推荐
(1)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大局审查并组织推荐,于2022年8月25日17:00前通过通辽市科技治理信息系统逐个确认并进行推荐。
(2)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统一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8月26日17:00前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通过金宏网别离发送至通辽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通辽市科技服务中心。
二、对不再切合有关前提的在库企业算帐出库
(一)出库前提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出造就库:
1.企业不再是有效期内高企;
2.企业已实现上市或过会;
3.企业注册地迁出通辽市,或企业已终场经营活动;
4.企业曾经历两年造就期但未实现股份造刷新,或曾经历三年造就期但未实现上市或上市申报;
5.企业资产质量和经营情况产生沉大变动,不再切合入库前提或自动取缔上市打算;
6.企业及企业高管违反司法、律例,受过行政或司法处罚;
(二)出库法式
1.企业自动申请
(1)在库企业自查。已纳入高企上市造就库企业,需对照《通辽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造就库治理法子(试行)》(青科规〔2021〕3号)及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如达到出库前提,需注明出库原因申请出库。
(2)出库申请提交。申请出库企业填写通辽市高企上市造就库在库企业出库申请表(附件4),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于8月20日前反馈至地点区(市)科技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核查
(1)主管部门摸排核查。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结合企业出库申请及日常把握信息,对各自辖区内高企上市造就库在库企业摸排核查,确认达到出库前提企业名单。对切合出库前提1-3的,可直采取入出库名单;对切合4-6的,应实地核查有关情况。
(2)汇总表提交。对经摸排核查达到出库前提的企业连同申请出库企业一并汇入高企上市造就出库企业汇总表(附件5)。“出库汇总表”填写实现后于2022年8月26日17:00前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通过金宏网别离发送至通辽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通辽市科技服务中心。
三、有关要求
1.入库申报不需提交纸质资料,各项工作实现后,正式入库企业将申报资料统一交由地点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存档备查。企业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掌管,上传资料时请凭据《通辽市高企上市造就库入库申报书》(附件1)中“有关证明资料”要求逐一上传,1-10项上传至系统“固定证明资料”处,其余证明资料上传至“其他证明资料”处。
2.在库企业需对照《通辽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造就库治理法子(试行)》(青科规〔2021〕3号)及本通知要求自查,对切合出库前提又不申请出库的,已经发现,依照通辽市社会信誉系统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纳入诚信建设黑名单,并与有关部门共享。
3.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于8月30日17:00前将盖章后的纸质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出库汇总表(附件5)送至通辽市科技服务中心。地址:山东路171号乙通辽科技创新大厦16层。
四、征询电话
1.业务征询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 秦幼民,85911985
市科技服务中心 严超,85631057
2.技术征询
市科技服务中心 张婷婷,88728768
3.系统征询
联 系 人:李天福 联系电话:8099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