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会展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品牌展览项目造就,疏导全省会展业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提高政策搀扶精准度,凭据《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品牌展会认定法子(试行)的通知》(鲁商办发[2017]5号)划定,依照自愿申请和行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发展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前提
切合《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认定法子(试行)》(以下简称《法子》)第五和第六条划定,截止到申报日,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专业展馆定期进行五届以上(不限造办展主体的注册地)、且至少具备《法子》第七条至第十五条所列前提之一的展览项目,均可提出认定申请。
品牌展会认定申请单元为展会主办单元。统一展会由多个单元共同主办的,由一个主办单元向地点行政辖区市级展览业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其他主办单元出具赞成申报函),提交有关申报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齐全性掌管。省直部门、行业协会主办的展览项目向项目进行地地点行政辖区市级展览业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统一个项目不得在多个市级展览业主管部门申请。
二、申报资料
认定申请单元向展览项目进行地所属行政辖区市级展览业主管部门提交《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申请表》(附后),同时一并提交如下资料:
(一)申报主体证明资料。项目主办单元为企业的,提交工商交易牌照和税务登记证;主办单元为行业协会等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集体法人登记证书》;主办单元为党政机关的,提交省当局赞成进行展会活动的批复函。以上资料均提交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元公章。
(二)展览项目会刊。拟申报展览项目陆续进行五届(及以上)展会会刊。
(三)《山东省品牌展会认定申请表》有关申报内容证明资料。申报单元依照《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申请表》所填项目逐项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申报单元对提交有关的申报资料真实性、齐全性掌管。有关数据按截止申报日最近二届展会有关数据填报。
1.管帐师事务所出具的截止申报日该展览项目年交易收入、展览净面积、参展商数量及区域散布;参展商陆续参展超过三届(含本届)的比例、展位数量与观多以及专业观多数量比例、境内专业观多所代表地域数量、陆续参观过最近三届展会的专业观多比例、有意愿持续参观下届展览的专业观多、参展商所占的比例及对展会中意度、知识产权;さ壬蠹苹惚。
2.参展行业骨干企业名单。
3.展览会现场治理、展会同期发展主题活动、展览项目官方网站及微信公家号、微博、展会App等自媒体图片。
4.评定单元依照《环保型展台评定尺度》出具的环保型展台搭建情况汇报。
5.通过UFI等国际认证以及ISO9001、ISO14000、ISO18000等认证证明资料。
6.造订执行的展览服务质量规范。
7.该展览项目陆续五届布展及展览中无违反《大型人民性活动安全治理条例》的行为,无公共安全变乱(蕴含展位坍塌、打架斗殴、踩踏、火警等)产生证明资料。
8.造订并执行的展览有关尺度。
9.通过展览会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在展览项目进行地发展投资、合伙或合作证明资料。
10.展览项目五年发展规划。
三、工作要求
请申报单元按①《山东省品牌展会认定申请表》、②申报主体证明资料、③展览项目会刊、④《山东省品牌展会认定申请表》有关申报内容证明资料挨次,将申报资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6份。
请各市级展览业主管部门凭据《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认定法子(试行)》和本通知要求,组织本行政辖区内企业发展有关申报工作,对申报单元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提出正式推荐定见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山东省商务厅。逾期未报视为弃权。省商务厅将组织专家对上报资料进行评审,不再另发资料补正通知。
有关行业协会凭据《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认定法子(试行)》和本通知要求,提出品牌展会推荐定见,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山东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将凭据《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认定法子(试行)》组织专家对市级展览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形成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公示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山东省商务厅发文予以认定(宣告证书和牌匾)。
联系人:李守国 周颖
联系电话:0531-89013591 89013810
邮箱:swsm8901@126.com
山东省商务厅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