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青科孵字〔2016〕6号
关于推荐“千帆打算”入库企业的通知
各区(视注职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器:
凭据《通辽市人民当局关于执行“千帆打算”加快推动科技型中幼企业发展的定见》有关政策要求,现组织推荐第四批 “千帆打算”入库企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千帆打算”企业入库前提
已在“通辽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业务治理平台”登记的孵化器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且切合以下前提:
1.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幼企业推进法》和《中幼企业划型尺度划定》关于中幼企业的要求;
2.切合国度产业政策,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度沉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战术性新兴产业沉点产品和服务领导目录》的领域;
3.企业把握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种类、新药出产证书)或专有技术;
4.企业昔时研发用度占企业总收入的3%以上。
孵化器是指经认定的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器毕业企业是指满足上述前提且2012年以来(含)毕业的企业。
二、企业需报送资料
企业应依照“通辽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业务治理平台”信息报送要求,补充美满企业根基信息及所有附件资料。其中:
1.在孵企业上传资料蕴含上一年度财政报表和当期财政报表。
2.毕业企业上传资料蕴含在孵期间入孵和谈、毕业证书、近2个管帐年度财政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当期财政报表等。
3.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直接入库。
三、有关要求
1.各孵化器掌管对照“千帆打算”企业入库前提,对所属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知识产权等情况进行核查,筛选提出切合前提的企业名单,按附件体式加盖公章后报地点区市科技局,同时将文件电子版上传孵化器业务治理平台。
2.各区市科技局掌管对所属孵化器申报企业资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查,并将切合前提的企业汇总后,按附件体式加盖公章于2016年6月24日11:00时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创新孵化处,同时将文件电子版发送到金宏网 “创新孵化处”。
3.所推荐企业请于2016年6月24日11:00时前实现所有资料上传,企业上传资料应真实有效。逾期未上传或资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烧毁。
4.“千帆打算”企业库尝试动态治理,入库企业向社会公示。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机构,将取缔其相应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5.各区市科技局、各孵化器运营治理机构承担审查推荐企业的主体责任,市科技局将对各责任主体推荐的企业进行抽查,抽查了局纳入信誉治理。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6月17日
(联系人:创新孵化处于幼芹 电话:85911316)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