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通辽市国际科技合作
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区(视注管委)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元:
凭据市当局《关于加快推动科技鼎新发展的若干定见》(青政发〔2014〕12号)、《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补助资金执行细则》(青科字〔2015〕10号)有关划定,组织发展通辽市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类别和内容
(一)国度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补助
对新认定的或通过国度定期评估的国度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蕴含:国际创新园、国际结合钻研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科技合作示范类基地),赐与一次性补助,其中,国际创新园、国际结合钻研中心各补助50万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科技合作示范类基地各补助30万元。
(二)企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研发补助
企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研发补助重要面向“千帆打算”入库企业。对企业采办表方技术、表方技术入股和双方约定收益分配等三种技术引进类型的用度赐与补助。
企业采办表方技术型的引进,以银行转帐凭证功夫为准;表方技术入股型的引进,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入股评估作价证明或表方资金评估汇报为准;双方约定收益分配的引进,以双方约定收益的和谈为准。补助功夫均在2014年10月16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
对与国表签署正式技术合作和谈,或支付技术引进费的项目,凭据项主张先进性、必要性、紧迫性、战术意思,以及鉴定的技术引进费进行补助。补助尺度为鉴定金额的50%,单个项目补助上限50万元。
每个单元申报补助项目不超过2项。以往年度市级国合专项支持的项目不再沉复补助。
(三)企业海表研发中心建设补助
企业在海表设立或并购研发中心的,对企业海表研发中心建设赐与补助。补助尺度为:每个海表研发中心,赐与企业总部一次性补助50万元。
补助功夫以国(境)表注册文件功夫为准,需在2014年10月16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
(四)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补助
国内表各类组织和机构在我市设立或共建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引进国(境)表的先进技术、项目和人才,面向我市进行国际技术转移转化的,对通过评估鉴定的国际技术转移机构赐与补助。凭据专家评审,综合性国际技术转移机构补助50万元,以来每年凭据查核了局,赐与不高于20万元的补助;引进或共建国际技术转移机构赐与机构一次性补助50万元。
补助类型和前提
1.我市综合性国际技术转移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前提:1.从事国际科技互换合作服务和平台搭建的科技服务机构;2.有不变的合作渠路,与3个以上国际高端或国度级科技服务机构签署合作和谈;3.两年内承办2次市级及以上大型国际科技互换会议;4.两年内组织企业参与4次国(境)内表国际技术转移活动;5.优先支持获得国度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以发展活动、会议功夫为准,功夫需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
2.引进或共建国际技术转移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前提:1.国(境)表驰名高校、钻研机构、跨国公司、社团组织等在我市设立或共建技术转移机构;2. 申请单元该当是在通辽市依法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正7⒄构ぷ1年以上的单元;3. 申请单元应被认定为市级或以上国际技术转移机构。
以注册功夫为准,功夫需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
(五)国际技术转移买卖补助
对经通辽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或以上国际技术转移机构所从事的国际技术转移买卖进行补助。依照国际技术转移机构促成的国际技术买卖额度的10%进行补助,单个机构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以签定国际技术转移买卖和谈功夫为准,功夫需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
(六)国际研发机构引进或共建补助
国(境)表驰名高校、钻研机构、跨国公司在我市独立注册或与我市结合共建研发机构的,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引进或共建国际研发机构赐与50万元一次性补助。
以注册功夫为准,功夫需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
二、申报资料
(一)国度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补助
凭据《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补助资金执行细则》(青科字〔2015〕10号)和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下发《关于认定安徽农业大学农林科学与生物资源开发国际合作基地等19家单元为2014年度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函》(国科表函[2014]224号)赐与补助,无需申请。
(二)企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研发补助
1.需提供促成的国际技术转移买卖的技术合作和谈(须表明技术引进费金额),如是表文合同或和谈,需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提供的中文译稿原件,附翻译机构交易牌照复印件,盖翻译机构公章;
2.以采办表方技术大局引进的,需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并附其时汇率)等,复印件;
以表方技术入股大局引进的,需提供企业章程,以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入股评估作价证明或表方资金评估汇报(须表明技术引进费金额)等,复印件;
以双方约定收益分配大局引进的,需提供双方约定收益的和谈(须表明技术引进费金额)复印件和有关收益注明等;
以上三种类型的证明资料签定功夫均需在2014年10月16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
3.用于技术引进和企业经营的有关财政证明,加盖企业财政专用章,原件;
4.企业交易牌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元法人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可能证明该项目发展技术合作、人才引进、成就转化等功效的其他必要证明资料;
6.通辽市企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研发补助申报书(附件1)。
(三)企业海表研发中心建设补助
1.海表研发中心资质证明或其他国(境)表注册文件,如,商务部宣告的《企业境表投资证书》,复印件;
2.如属于并购或合伙共建海表研发中心的,需提供表方合作单元资质资料、收购合同或合伙共建机构合同,复印件;
3.企业总部的交易牌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中心用于技术引进、研发和企业经营的有关财政证明,如2014年度审计汇报复印件或财政明细账、房产购置或租用合一致,加盖企业财政专用章,原件;
5.可能证明中心发展技术合作、人才引进、成就转化等功效的其他必要证明资料;
6.通辽市企业海表研发中心建设补助申报书(附件2)。
(四)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补助
1.综合性国际技术转移机构类,需提供:
(1)科技服务机构必要提供可能证明其从事国际科技互换合作服务和平台搭建的“业务领域”证明文件(如,企业提供交易牌照,事业单元提供市编办文件),复印件;
(2)与国际高端或国度级科技服务机构签署的合作和谈,复印件;
(3)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办市级及以上大型国际科技互换会议的有关证明资料;
(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组织企业参与国(境)内表国际技术转移活动的有关证明资料;
(5)如被认定为国度级科技服务机构资质,请提供证明文件;
(6)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可能证明机构已发展的国际科技转移专项服务等工作功效的其他必要证明资料;
(7)通辽市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补助申报书(附件3)。
2.引进或共建国际技术转移机构类,需提供:
(1)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引进国(境)表驰名高校、钻研机构、跨国公司、社团组织的技术转移机构,或与其共建技术转移机构的和谈,复印件;
(2)依附单元的企业交易牌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元法人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可能证明其正7⒄构ぷ1年以上的必要证明资料,如2014年度审计汇报复印件或财政明细账、房产购置或租用合一致,加盖企业财政专用章,原件;
(4)市级或以上国际技术转移机构认定文件,复印件;
(5)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可能证明机构已发展的国际科技转移专项服务等工作功效的其他必要证明资料;
(6)通辽市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补助申报书(附件3)。
(五)国际技术转移买卖补助
1.需提供促成的国际技术转移买卖的技术合作和谈(须表明技术引进费金额),如是表文合同或和谈,需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提供的中文译稿,附翻译机构交易牌照复印件,盖翻译机构公章;
2.以采办表方技术大局引进的,需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并附其时汇率)等,复印件;
以表方技术入股大局引进的,需提供企业章程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入股评估作价证明或表方资金评估汇报(须表明技术引进费金额)等,复印件;
以双方约定收益分配大局引进的,需提供双方约定收益的和谈(须表明技术引进费金额)复印件和有关收益注明等;
3. 与中方、表方别离签定的技术转移和谈等可能证明促成国际技术转移买卖的有关资料。
4.市级或以上国际技术转移机构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5.企业交易牌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元法人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机构从事国际技术转移买卖的有关财政证明,加盖企业财政专用章,原件;
7.通辽市国际技术转移买卖补助申报书(附件4)。
(六) 国际研发机构引进或共建补助
1.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引进国(境)表驰名高校、钻研机构、跨国公司、社团组织的研发机构,或与其共建研发机构的和谈,复印件;
2.机构的企业交易牌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元法人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可能证明其正7⒄构ぷ1年以上的必要证明资料,如2014年度审计汇报复印件或财政明细账、房产购置或租用合一致,加盖企业财政专用章,原件;
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可能证明机构已发展的技术研发、人才引进、成就利用等工作功效的其他必要证明资料;
5.通辽市国际研发机构引进或共建补助申报书(附件5)。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元应对提交的申报资料及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和齐全性掌管,需签定承诺书(附件7),并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2.申报资料需依照编码挨次,用A4纸统一胶印装订,一式二份,蓝色封面,封面显示单元名称、机构编号及查核年度,加盖骑缝章,所有证明资料(合同、银行转帐凭证、报表、出入明细等)需加盖单元公章。
3.对弄虚作假的,依照《通辽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治理暂行法子》(青财文〔2008〕65号)和《通辽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拨付治理暂行法子》(青财文〔2009〕17号)有关划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将采取传递品评、追回专项资金、取缔以来年度申报科技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等措施予以处置。
4.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委托有关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大局审查和查沉,其中,沉点对财政证明资料进行前置审查,并对涉嫌提供虚伪证明资料和关联买卖的情况进行事前(专家评审前)审查。
5.为保障各类补助项目顺利执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对获得补助的单元进行抽查。
四、申报注明
(一)申报渠路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元登录市科技局网站(www.qdstc.gov.cn)或通辽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网站(www.sipc.cc)进入通辽市科技治理信息系统“2015年项目申报入口”,查看《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并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留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观察项目申报及项目治理等情况。
申报用户需凭据申报类别在网上填报附件1-6其中一类申报书,同时上传附件7和“二、申报资料”相应类此外证明资料作为附件。
2.纸质资料申报:请各有关单元依照各类此外具体要求提报申报资料的纸质资料和承诺书(附件7),一式两份提交至各区(视注管委)科技主管部门。各区(视注管委)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并汇总申报资料,填写《2015年通辽市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两份,盖章后连同申报资料于2015年10月16日前一并报送至通辽出产力推进中心。
(二)项目受理功夫及地址
受理功夫:2015年9月29日至10月16日17时。
受理地址:通辽出产力推进中心
地 址:宁夏路288号通辽软件园12号楼6层
联 系 人:王妮妮 于夕迪
联系电话(08:30-17:00):88728989转802、803
值班电话(19:00-次日08:30): 13708954517
通辽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 周 圆 联系电话:85911985
通辽市科技局综计算划处
联系人: 刘淑婷 联系电话: 85911343
通辽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联系人: 张玉颖 联系电话: 85855995
附件:1.通辽市企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研发补助申报书
2.通辽市企业海表研发中心建设补助申报书
3.通辽市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补助申报书
4.通辽市国际技术转移买卖补助申报书
5.通辽市国际研发机构引进或共建补助申报书
6.2015年通辽市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补助申报汇总表
7.承诺书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通辽市财政局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