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进通辽市专利工作发展的补充政策》的通知
青知管〔2012〕20号
各有关单元:
为推进我市孵化器、蓝色经济和战术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强专利中介服务系统建设,提高发现专利创造能力,凭据《通辽市人民当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全市专利工作发展的领导定见》(青政办发〔2012〕14号)和《通辽市专利专项资金治理暂行法子》(青财教〔2010〕4号),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钻研造订了《推进通辽市专利工作发展的补充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遵循执行。
通辽市财政局
通辽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推进通辽市专利工作发展的补充政策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孵化器、蓝色经济和战术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强专利中介服务系统建设,提高发现专利创造能力,凭据《通辽市人民当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全市专利工作发展的领导定见》(青政办发〔2012〕14号)和《通辽市专利专项资金治理暂行法子》(青财教〔2010〕4号),造订本补充政策。
第二条 本补充政策所称战术性新兴产业,是指《国务院关于加快造就和发展战术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确定的战术性新兴产业;蓝色经济是指国务院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产业方向与产业结构涉;蛴胫泄氐木眉际趿煊;孵化器是指经过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等孵化器;专利代理机构是指经国度知识产权局核准在我市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
赞助领域和尺度
第三条 对孵化器内昔时专利申请量超过10件的企业、战术性新兴产业和蓝色经济产业领域内昔时专利申请超过50件的企业,且发现专利申请量所占比例不低于30%的,赐与一次性赞助,赞助金额每个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与《通辽市专利专项资金治理暂行法子》(青财教〔2010〕4号)中赞助的年专利申请量过百件单元不沉复赞助)。
第四条 对与专利产业化有关的专利项目进行赞助,重要蕴含:
(一)国度专利产业化基地、通辽市专利产业化基地项目;
(二)蓝色经济、战术性新兴产业和孵化器内里幼企业专利产业化项目;
(三)成立专利联盟和形成专利池的专利项目;
(四)纳入国际尺度和国度尺度的专利技术。
赞助额杜咨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凭据年度项目申报和资金预算情况确定。
第五条 对我市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赞助,赞助尺度为每年每个专利代理机构不超过20万,评价尺度为:
(一)专利代理业务,重要蕴含发现专利代理量、国表专利代理量、专利电子申请比例、代理专利诉讼和专利执行及许可让渡等;
(二)服务企业专利工作,重要蕴含企业发现专利清零(清零企业是指自实现发现专利申请的昔时的前10年内没有发现申请的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培训等;
(三)代理机构自身发展,重要蕴含昔时新增专利代理人数量和惩戒情况等。
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对各专利代理机构年度工作进行量化评价,确定赞助金额。
第六条 对有效发现专利的赞助,赞助尺度为:
(一)满5年的发现专利,赐与1600元赞助;
(二)满10年的发现专利,赐与6000元赞助;
(三)满15年的发现专利,赐与13000元赞助。
第七条 对我市中幼企业、事业单元和科研机构向国表申请发现专利赐与配套赞助,赞助领域蕴含:向国表申请发现专利的申请阶段和获得国表发现专利授权起三年内产生的官方划定用度、专利检索用度和代理服务费。赞助额杜咨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凭据年度项目申报情况和财政部赞助情况确定。
申请资料及法式
第八条 申请孵化器、战术性新兴产业、蓝色经济的企业专利赞助,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通辽市孵化器、战术性新兴产业和蓝色经济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国度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利申请费缴纳有关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第九条 申请专利产业化赞助,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专利产业化基地项目赞助的申报,需提供国度知识产权局、通辽市知识产权局核准专利产业化基地的证明文件或有关证明资料;
(二)成立专利联盟和纳入尺度的专利项目赞助,需提交专利联盟或有关尺度的证明资料;
(三)中幼企业专利产业化项目赞助的申报,提交《通辽市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
第十条 申请对专利代理机构的赞助,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通辽市专利代理机构年度工作查核评价表》(附件3)及有关证明资料;
(二)通辽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出具的发现专利清零企业专利检索汇报。
第十一条 对有效发现专利的赞助,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通辽市有效发现专利赞助申请表》(附件4);
(二)发现专利证书和发现专利相应年度的年费缴费收条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二条 向国表申请专利的赞助的申报资料,以申报国度财政部“赞助向国表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申报资料为准。
第十三条 市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专项资金申请采取随时受理、定期审核的法子,年度申报专利专项资金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次年2月底(向国表申请专利的赞助,申报截止日期为昔时8月底)。对通过审核项主张有关情况通过市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公示,网址为http://www.qdipo.gov.cn;切合赞助前提的单元或幼我的情况以文件的大局予以颁布。
第十四条 市知识产权局掌管将赞助资金兑付到相应的单元或幼我。赞助资金的发放期为半年(以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结合下达的颁布获赞助项目文件功夫为肇始日),逾期不补。
第十五条 本补充政策由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掌管诠释。资金的使用和治理参照《通辽市专利专项资金治理暂行法子》(青财教〔2010〕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