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施杏锥通辽市知识产权战术纲领》,充分阐扬通辽市专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在激励创新、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专利专项资金治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所称专利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铺排,重要用于赞助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使用、;ず椭卫淼确矫娴淖ㄏ钭式。
第三条 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国度、山东省和我市专利事业发展政策为导向,与经济、科技发展相结合,遵循公开、公正、公和善集中财力、凸起沉点的准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疏导和带作为用。
第四条 本法子合用于我市境内的机关集体、企事业单元(不含表资及表资控股企业)和有时时居所的幼我。
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使用领域
第五条 专利专项资金重要用于赞助专利创造、专利使用、专利;ず陀胱ɡ泄氐闹恫ㄖ卫。
第六条 对专利创造的赞助,是对依照《专利法》、《专利法执行细则》有关划定依法获得的专利成就进行赞助,蕴含:
1、国内发现专利的申请和授权赞助;
2、国表授权发现专利赞助;
3、对年专利申请量过百件企事业单元的赞助。
第七条 对专利使用的赞助,重要用于:
1、专利信息平台建设、守护和专利信息使用及专利预警机造建设;
2、专利技术展示、买卖平台建设及守护运行。
第八条 对专利;さ脑拗,重要用于:
1、专利行政;ず头苫∏疤峤ㄉ;
2、专利维权增援和举报投诉服务。
第九条 与专利有关的知识产权治理的赞助,重要用于:
1、国度、山东省、我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2、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山东省专利奖的项目赞助;
3、知识产权宣传,专利人才培训;
4、知识产权国际互换与合作;
5、知识产权战术造订与执行及沉大问题钻研。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使用尺度
第十条 专利创造
1、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下同)受理权属明确的国内发现专利申请,每件依照国度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申请费收费尺度予以赞助,专利用度减缓的,以现实产生用度为准;国内发现专利授权,每件赞助5000元。
2、年度内权属明确的国内发现、实用新型和表观设计专利申请总量超过100件的单元,尝试一次性赞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国表授权发现专利,每件每个国度赞助2万元,对统一发现创造在多个国度获得发现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度予以赞助。
第十一条 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的专利,每件赞助1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奖优良奖的专利,每件赞助5万元;竦蒙蕉∽ɡ币坏冉钡淖ɡ,每件赞助3万元。统一获奖专利按最高奖项赞助一次,不沉复赞助。
第十二条 对于用于专利使用、;ず陀胱ɡ泄氐闹恫ㄖ卫淼茸ɡㄏ钭式鸬脑拗叨,按市知识产权局下达的年度资金使用打算和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每年用于专利创造赞助的资金,通常不低于年度专利专项资金的70%。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批
第十四条 申请专利专项资金赞助,应填写《通辽市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1份,提供申请赞助单元注册登记证明或幼我身份证明,并别离提供下列资料:
1、属国内发现专利申请的须提供:国度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申请费缴纳有关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属国内发现专利授权的须提供:发现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年申请量过百件的单元须提供:国度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申请费缴纳有关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属国表发现专利授权的须提供:国表授权发现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五条 市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专项资金申请采取随时受理、定期审核的法子,年度申报专利专项资金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次年2月底。对通过审核项主张有关情况通过市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公示,网址为http://www.qdipo.gov.cn;切合赞助前提的单元或幼我的情况以文件的大局予以颁布。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项主张赞助,凭据国度知识产权局、山东省知识产权局颁布的获奖项目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市知识产权局掌管将赞助资金兑付到相应的单元或幼我。赞助资金的发放期为半年(以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结合下达的颁布获赞助项目文件功夫为肇始日),逾期不补。
第五章 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治理
第十七条 专利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掌管治理。
市财政局掌管专利专项资金的预算铺排和财政治理。蕴含会同市知识产权局假造年度专利专项资金预算,按划定审核、批复预算和拨付资金,会同市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发展追踪问效和监督查抄等。
市知识产权局掌管专利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假造和资金申请的受理及兑现。蕴含共同市财政局确定专利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使用领域,提出年度专利专项资金使用打算,受理专利专项资金申请,会同市财政局颁布赞助项目、兑付专利专项资金,假造年度专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共同市财政局对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发展追踪问效和监督查抄等工作。
第十八条 获得专利专项资金赞助的单元在收到专利专项资金后,按文件的有关划定进行财政处置,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十九条 申请专利专项资金赞助的单元和幼我,应提供真实的资料和痛处。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已经发现,全额追回已赞助的资金,情节严沉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罚条例》,依法查究有关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法子由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掌管诠释。
第二十一条 本法子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原《通辽市专利专项资金治理暂行划定》(青财企一〔2003〕20号)同时废止。